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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2022-05-0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
2021
—
2035年
)
》《
“
十四五
”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
十三五
”
时期工作成效和
“
十四五
”
时期发展形势
“
十三五
”
时期,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
十四五
”
时期,知识产权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第一节
“
十三五
”
时期工作成效
“
十三五
”
时期,
广东知识产权工作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完成,
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大发展、
大跨越、
大提升,
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和保护发展指数均连续九年位列全国首位,在**首次对地方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中获得
“
优秀
”
等级,为
“
十四五
”
时期广东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组建省市场监管局,
保留省知识产权局牌子,
实现专利、
商标、
地理标志、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商业秘密的集中统一管理。
专利、
商标等执法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
知识产权与质量管理、
标准化、
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的协调性明显增强。在全国率先启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高规格建立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第三轮知识产权合作会商。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
广州互联网法院、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中新广州知识城获国务院批准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形成一批改革创新经验。
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日益完善。
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修订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优化专利奖励机制,
制定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措施,
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
完善举报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出台加强版权、
商业秘密保护新举措。
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在全国率先发布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纠纷、
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
推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
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大幅提升。
组建
6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7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及一批维权援助机构,维权援助服务网络覆盖全省。
培育
35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成立
2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
建立大型展会、
专业市场、
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
中山灯饰专业市场快速维权模式、
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建设等一批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组织
“
铁拳
” “
剑网
” “
蓝剑
” “
龙腾
” “
清风
”
等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形成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
“
十三五
”
时期,全省行政部门查处各类专利、
商标案件
4
.
8万件,连续三年在**知识产权局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获全国第一。全省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47
.
7万件、
刑事案件1
.
2万件,
妥善审理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判赔数额大幅增加、
审理周期大幅缩短。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高。
围绕省重点产业集群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
建成
233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
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助力破解
“
卡脖子
”
问题。
全省发明专利有效量、
有效注册商标量分别达到
35
.
1万件和
543
.
0万件,
较
2015年末分别增长
152
.
4%和227
.
2%,
PCT**专利申请量累计达
20
.
7万件,约占全国总量一半,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7
.
8件,
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
.
0件,
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累计达108万件,超额完成
“
十三五
”
指标。
“
十三五
”
期间,获中国专利奖
845项,其中金奖
31项,数量均为全国第一。
获中国版权金奖
4项。
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
85件、获批地理标志产品
155个。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果丰硕。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运用工
程,
支持
3个重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建设
4个**级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1
.
6万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870家。
“
十三五
”
时期,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总额907
.
6亿元。
发行
16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逾
26亿元,均位居全国首位。
凤凰单丛、
吴川月饼、
英德红茶、
大埔蜜柚等
4个地理标志产品入选首批中欧互认互保地理标志名录,
建成
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新增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1个,建成全国首家
“
**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
,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超过
8
.
7%。
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持续深化。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WIPO
)
以及欧美日韩、东盟、
非洲等**和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成功举办中非、
中日、
中韩、
“
一带一路
”
**研讨交流等活动,
建设
6家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
开展粤港、
粤澳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共
282项,联合港澳举办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不断夯实。
连续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
中国专利周等活动,
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重大事件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持续营造良好知识产权舆论环境。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
1万家,
就业人数超
10万人。
**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达到
5家,
5所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
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全面推进,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突出。
特别是
2020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
全省知识产权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
省政府、
市场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部署要求,
闻令而动、
主动作为,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取得显著成效。
深化知识产权
“
放管服
”
改革,
开通专利申请绿色通道,
业务办理实现
“
不见面
” “
零跑动
”
;
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便利化措施,
发行疫情防控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相关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坚决净化市场,
维护公共利益
;
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行业专利导航,
开通防疫专利信息平台,
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
出台企业帮扶政策,
扎实做好
“
六稳
”
工作,
落实
“
六保
”
任务,
护航经济稳中求进。
广东省
“
十三五
”
时期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分类
指标
单位
目标值
完成值
1
知识产权创造
发明专利有效量
万件
20
35
.
1
2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19
27
.
8
3
PCT申请量年均增长率
%
10
13
.
1
4
每万人口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拥有量
件
36
103
5
有效注册商标量
万件
210
543
.
0
6
马德里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
件
6000
8862
7
年均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
件
15
29
8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
件
80
945
9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量
件
25
397
10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个
100
54
11
地理标志商标
件
50
85
12
知识产权运用
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机构
家
20
57
1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金额
亿元
100
181
.
5
14
建设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
个
10
11
15
建设商标密集型产业集聚区
个
10
11
16
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
≥
9
8
.
7
17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分
≥
80
75
.
07
18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
%
20
21
.
1
第二节
“
十四五
”
时期发展形势
“
十四五
”
时期,
在世纪疫情冲击下,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
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
***、
新经济、
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重大挑战,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新情况新要求,
机遇与挑战并存,
我们要赢得优势、
赢得主动、
赢得未来,
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
在危机中育先机、
于变局中开新局。
一是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
**力量对比深刻调整,
**环境日趋复杂,
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
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
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
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
关系人民生活幸福,
关系**对外开放大局,
关系**安全。
党中央、
国务院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是对标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总定位总目标,
国内兄弟省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
比、学、
赶、
超
”
势头强劲,
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面临的压力和难度增大。全省知识产权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
:
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不足,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
维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
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有待提高,
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够充分便利,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
公平竞争的文化理念尚未完全形成,
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
“
十四五
”
时期,做好知识产权工作要统筹国内**两个大局,准确识变、
科学应变、
主动求变,
在有效应对危机中抓住新机、
开拓新局,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十四五
”
时期,
要深刻把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目标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立足新发展阶段,
完整、
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
抓住
“
双区
”
建设和
“
两个合作区
”
开发开放重大历史机遇,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
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
打造**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核心区为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深化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
运用、
保护、
管理和服务水平,
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筑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根基,
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
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统一领导、
部门协同、
上下联动、
区域协作、
社会共治的工作体系,
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系统治理效能。
坚持市场导向。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让市场在创新和知识产权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高效益运用、
高标准保护、
高水平服务,
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坚持严格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构建严保护、大保护、
快保护、
同保护工作格局,
全面提升保护能力。
完善执法力量,
加大执法力度,
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
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知产融合。
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
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坚持
“
以用为本
”
,
促进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推动、
产业支撑和商贸融合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开放合作。
以更加开放包容、
互惠共享的思维和举措推进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倡导知识共享,
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促进**贸易、
**投资,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和竞争,
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
2035年,
我省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成为我国跻身世界
前列的领跑者,
知识产权制度系统更加完备,
知识产权储备和市场价值大幅增长,知识产权支撑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更加显著,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
率先建成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
建成**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核心区。
锚定
2035
年全省知识产权发展目标,
综合研判未来五年发展趋势、
发展条件和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使命任务,
到
2025年,
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
———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
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势有效发挥,
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实施,
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维权难赔偿低局面明显改观。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逐步健全,
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
———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全面提高。
以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逐步完善,
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标准化、
产业化深度融合,
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实现重点突破,
知识产权
“
卡脖子
”
问题明显缓解。
———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增强。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完善,
知识产权流转更加顺畅,
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上升,**竞争力大幅提升。
———
知识产权服务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供给全面加强、
资源充分整合、
网络更加完善、
领域更加拓展。
知识产权代理质量不断提升,
服务业规模和水平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
基本建成专业化、
高端化、
**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
知识产权人文环境更有活力。
尊重知识、
崇尚创新、
诚信守法、
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形式多样、
融合发展,
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更加开放、
更加积极。
———
知识产权区域和**合作更加深入。
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持续深化,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湾区区位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
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稳步推进,
我省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领域的影响力和塑造力有效提升。
———
知识产权创造、
保护和运用生态系统基本形成。
知识产权与产业、
科技、
金融、
区域发展更加融合,
知识产权助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作用更加突出,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取得明显成效,
为打造**一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核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广东省
“
十四五
”
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类别
主要指标
单位
基期值
规划值
属性
2020年
2025年
1
高质量创造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13
.
5
20
预期性
2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
万件
———
(
8
)
预期性
3
商标**发展指数
分
87
.
95
90
预期性
4
高效益运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
项目数
亿元、
项
(
907
.
6
)
、
(
3765
)
(
2500
)
、
(
5000
)
预期性
5
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
亿元
———
1100
预期性
6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19
预期性
7
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8
.
7
9
.
2
预期性
8
地理标志产品交易额
亿元
(
752
.
5
)
(
1510
)
预期性
9
高标准保护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办案量
件
/
年
———
≥
3000
预期性
10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
———
≥
85
预期性
11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分
80
≥
83
预期性
12
高水平服务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站访问量
万人次
/
年
———
50
预期性
13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
网点数量
家
———
40
预期性
14
广东发明专利申请代理授权率
%
56
.
5
60
预期性
注
:
1
.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是指每万人口本省居民拥有的经**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下列任一条件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
:
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
;
二是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
三是维持年限超过
10年的发明专利
;
四是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
五是获得**科学技术奖、
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2
.
商标**发展指数参考中华商标协会发布的中国商标**发展指数。
3
.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站包括
:
一是指全省各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官方网站
;
二是全省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机构所运维的网站。
4
.
()内为规划期间新增数。
第三章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树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打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
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度基础,
优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
第一节
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供给,
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协调机制,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健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
严格执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大力健全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立法,
修改完善专利、
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推进版权、
工艺美术、中医药、
地理标志等领域的地方性立法。
支持深圳开展数据领域地方性立法。
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各项政策措施。
研究加强大数据、
人工智能、
5G产业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研究加强数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研究制定软件开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合规指引。
制定电商平台、
网络直播、
短视频等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研究制定岭南传统文化、
传统知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文物创意产品等领域保护措施。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统筹加强知识产权创造、
保护、
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
更好发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会商,
积极争取**级重点项目落户广东。
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
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节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积极推动健全公正高效、
管辖科学、
权界清晰、
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
依法严打知识产权犯罪。
聚焦保护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
以侵犯商业秘密、
假冒注册商标、
跨国境制售假、
侵犯重点领域著作权等犯罪为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
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
剑网
”
行动。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
对侵犯知识产权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提前介入,
依法快捕快诉,
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
强化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制度建设,
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
加强民事司法保护。依法合理确定判赔数额,
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威慑作用。
依法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积极适用证据披露令和律师调查令制度,
依法认定举证妨碍,
减轻权利人维权负担。
建立健全明显滥诉的惩罚措施,
更好地规制权利滥用。
加强适用保全措施,
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保障企业公平竞争。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
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白皮书、
审判指引。
推进司法改革创新。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
刑事、
行政案件
“
三合一
”
审判机制改革,
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检察、
民事检察、
行政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
“
四检合一
”
机制改革,
促进法律适用和审判标准统一。
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分流机制,
推动案件
“
繁简分流
”
改革,
实现简案快审、
繁案精审。
深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速裁制度改革。
健全案件异地执行机制。
加强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积极探索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规建设,
提升企业依法经营、
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和持续创新能力。
第三节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
健全便捷高效、
严格公正、
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
依法规范行使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
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对群众反映强烈、
社会舆论关注、
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
重拳出击、
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依法严厉打击专利、
商标、
著作权、地理标志、
植物新品种等各类侵权假冒行为。
加强奥林匹克标志、
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
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依法严厉打击跨境侵权行为。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
全面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
优化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
推动优势产业聚集区和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
至
2025年,
80%以上地市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
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能力建设,
为产业发展提供集快速审查、
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
“
一站式
”
综合服务。高标准建设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争取设立**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巡回审理庭,
开展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
建设知识产权鉴定技术实验室。
将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成为制度完善、
运行规范、
审查能力强、
审查质量好、
服务水平高、
具有广东特色的一流商标审查和服务机构。
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指导电商平台、
展会、
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对侵权假冒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快速处理。
制定全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
推广广交会知识产权快保护模式,
做好知识产权侵权展前排查、
展中快速处置、展后跟踪处理。
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标准执行,引导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
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
完善侵权投诉受理机制。
指导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建立对高价值专利、
驰名商标的预警监测制度,
加大高价值专利、
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
依法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归集与公示制度,
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
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依法公示。
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依法依规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企业纳入市场监管领域
“
双随机、一公开
”
重点抽查名单。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
畅通各类社会监督渠道,
提高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
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
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
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
清理
“
山寨
”
字号。
加强示范引领,
培育商业秘密保护基地、
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
实现商业秘密快速联动保护。
建立地理标志立体化保护机制。
加强企业名称字号与驰名商标的协同保护。
加强滥用知识产权规制实践研究,
依法规制滥用知识产权排除、
限制竞争等行为。
依法严格打击商标恶意注册、
非正常专利申请、
作品著作权重复登记行为。
第四节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配合,
健全统一领导、
衔接顺畅、
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
建立健全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
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案件移交机制。
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
司法部门协同保护机制,
加强信息通报、
人员交流、
联合培训、
业务研讨。
推动健全泛珠三角、
京沪粤等十二省市等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联动机制,
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培育和发展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仲裁机构、
调解组织和公证示范机构,
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能力。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激励机制。
全面推行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
法律顾问制度,
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
普法宣传等工作。
鼓励行业协会、
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制度,
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中积极承担社会义务和公益责任。
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
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强化维权援助机构建设,
推动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
充分发挥维权援助机构行政执法辅助功能。
着力构建纵横协调、
点面结合、
社会共治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
实现维权援助服务
“
一张网
”
。
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与行政执法、
行政裁决、
司法保护、
仲裁调解、
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衔接。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
侵权判定咨询机制,
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
充分发挥专业化行业组织、
社会团体的技术支撑作用。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
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
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共享,
提高执法智能化水平和效能。
第五节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
健全海外维权援助体系。
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海外维权专家库、
案例库及法律库,
加强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跟踪研究,
制定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
探索在重点**
(
地区
)
和重大境外展会设立广东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点。鼓励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加强统筹协调,
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形成联动协同效应。
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支持真正的创新者、
守法者在海外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援助对象,
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性服务。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
支持行业协会、
专业机构跟踪发布战略性产业海外知识产权信息、
竞争动态和风险预警报告。
加强对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合规指导。
鼓励重点行业组建海外维权联盟,
加强协同,
提升集体维权能力。
提升海外维权意识和能力。
监督、
教育、
引导企业尊重各国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宣讲及培训,
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意识及纠纷应对能力。
指导企业开展目标市场**或地区知识产权风险调查,
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机制。
支持建立广东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互助金。
第四章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
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
支撑科技创新驱动发展。
第一节
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
坚持质量导向,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
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
优化知识产权发展指标,
完善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质量评价政策协同联动,
引导创新资源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倾斜。
完善专利奖评选机制,
突出对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激励。
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全面取消专利、
商标等领域知识产权申请资助,
逐步取消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重点加大对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转化运用、
行政保护、
司法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依法贯彻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对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的申请费、
注册费、
代理费等按规定进行加计扣除。
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提高发明专利代理授权率,
提升发明专利授权量在专利授权总量的占比,
优化专利授权结构。
建立和完善专利预审、
商标审查质量管控机制,
加强智能化审查技术应用,
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推动审查理念更新、
技术更新、
工作创新。
引导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研发的深度融合,
健全高价值专利筛选机制。
支持科技创新和重点发展产业发明专利**审查,
加快高质量专利获权。
加快提升企业发明专利、
海外专利拥有率,
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率。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建立健全非正常专利申请、
商标恶意注册监测机制。
依法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加强与**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协作,大力提升我省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
服务重点产业发展。
第二节
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培育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
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
在立项和组织实施各环节强化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
推动企业、
高校、
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深度合作,
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
聚焦关键共性技术、
前沿引领技术、
现代工程技术,
以及人工智能、
量子信息、集成电路、
基础软件、
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
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
培育一批原创型、
基础型专利。
提升**实验室、
省实验室、
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掌握核心专利能力,
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一流创新高地。
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技术领域,
推动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
到
2025年,
规模以上制造业发明专利有效量达
23万件。
实施商标**战略。建立健全商标**建设推进工作体系。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健全监督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提升商标**质量。
引导行业协会、
高校、
科研机构等服务商标**发展,
对**质量进行研究、
评价、
监测。
推动设立商标**指导站,
强化商标**培育帮扶指导。
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
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名录和资源储备数据库,
广泛挖掘地理标志资源,
支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鼓励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
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建立以溯源管理为核心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系统。
推动作品创作和高质量供给。
研究制定激励版权作品创作创新的政策措施,
完善著作权登记机制,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
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
加快培育文化创意、
**、
软件、
影视等领域的版权**。突出作品质量导向,
强化以项目带动生产,
以项目促进繁荣的**创作生产新模式,
推动作品创作创造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深度融合
促进技术、
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
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工作机制。
支持创新主体参与标准制定,
推动先进自主专利技术纳入行业、
**或**标准,
形成标准必要专利。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
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
支持选取重点产业布局标准必要专利,
加快将自主专利技术通过标准化途径产业化、
市场化。
推动在数字经济、
智能制造、生命健康、
新材料等领域规范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构筑产业技术专利池。
加强标准制定和专利池构建的有效衔接,
促进技术、
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
研究制定领先的标准组织知识产权
(
专利
)
披露、许可政策规范,
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
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质量效能。持续优化企业、
高校、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彻工作,
鼓励创新主体参与创新管理体系**标准推广实施,
增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效能。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推进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行动计划,加强
“
专精特新
”
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
“
隐形冠军
”
企业和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创建**一流知识产权强企。支持高校、
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和建设工作,
建设知识产权强校强院
(
所
)
。
第五章
强化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
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
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
商贸深度融合,
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机制
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
构建要素完备、
体系健全、
运营顺畅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
完善以产业数据、
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
推动构建特色化、
规范化、
时效化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
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标准,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
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
依托企业、
高校院所、
服务机构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服务支撑企业经营、
研发活动、
人才管理、
知识产权运营等经济科技活动,
防范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
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体系。
坚持市场化导向,
培育完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新机制。
建立健全专利、
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
鼓励开发智能化知识产权评估工具。
培育建设专业化、市场化、
**化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规则,
加强运营平台监管,
规范运营交易行为。
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运营管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
营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
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
开展知识产权转让、
许可等运营服务,
促进知识产权进出口贸易。
引导评估、
交易、
担保、
保险、
拍卖、
代理、
法律、
信息服务机构进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市场,
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促进平台、
机构、
资本、
产业、
人才深度融合,
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综合运用和运营服务集聚。
推动重点产业和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
促进产学研与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鼓励运营服务机构和平台提供从研发源头到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服务。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行业协会、
创新主体、
投资机构等创新资源联动,
采取
“
一产
(
园区
)
一策
”
深化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和省级以上高新区、
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营,
以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营为重点,
协同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公共服务,
构建重点产业和园区知识产权创造、
保护和运用生态系统。
第二节
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效益
发挥知识产权作为联接市场和创新的纽带作用,
健全运行高效顺畅、
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
拓宽专利技术供给和价值实现渠道。
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
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
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支持建设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
提供专利技术对接服务。
引导高校、
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
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推广专利开放许可、
作价入股、构建专利池、
海外股权投资等运用模式,
挖掘和提升专利价值。
支持开展专利托管经营、
专利价值评估、
专利拍卖、
专利技术转移中介等专业服务。
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管理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
最大限度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处置知识产权的自主权,
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探索形成**知识产权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健全知识产权转化决策机制,
降低知识产权转化中的责任风险,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能力,
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和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与服务,逐步建立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披露制度。
深化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
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
优化知识产权融资体系,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
投贷联动等融资模式。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完善质物处置机制,
鼓励银行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探索社会化资金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运作的路径和模式,
实现基金可持续发展。
鼓励知识产权保险、
信用担保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
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升级改造广东专利质押融资管理平台,
开发知识产权评估评价、
知识产权金融政策汇总展示、
银行在线查询及审批、
银行在线申请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知识产权质物处理、
知识产权保险咨询、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
地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统计等服务模块,
面向省内银行等金融机构、
企业、
服务机构、
地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公共服务。
第三节
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
构建知识产权与产业协同共生发展机制,
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
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
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
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监测评价,
促进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
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
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
构筑版权产业发展新优势。
加强版权示范工作,
推动建设**级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持续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
强化版权技术支撑,
推进版权交易、
保护、
服务一体化发展,打造**版权产业集群。
加强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深入推进**商标**创新创业
(
广州
)
基地建设。
建立适合区域和产业特点的商标**培育机制。
发挥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制度作用,
打造特色鲜明、
竞争力强、
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和区域**。
推动先进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商业化。
开展商标**示范企业、
示范县
(
市、
区
)
评价。
推动综合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和质量、
标准、
广告等资源,
发展**经济。
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专利信息帮扶,
提升农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水平。
开展涉农产品商标**培育,
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支持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小镇、
地理标志驿站、
地理标志产业园,
着力打造地理标志优势地区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实施农业生产
“
三品一标
”
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
品质提升、
**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加强优秀植物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
促进农作物育种创新,
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
开展产业和区域地理标志产品综合展示交易,
举办地理标志商标**推介、
产品产销对接等线上线下活动,
提升地理标志**价值。
发挥地理标志服务机构专业优势,
健全和规范各类地理标志行业协会发展。
推动地理标志与文化创意、
休闲经济、
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
延伸拓展产业链,
实现经济效益倍增。
第六章
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
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第一节
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
“
放管服
”
改革,
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让改革成果和公共服务更好惠及人民。
深化知识产权
“
放管服
”
改革。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和职能转变,
深化简政放权,
激发市场活力。
推进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便利化改革,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厅,
推行知识产权业务
“
一窗通办
”
,支持**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全面实施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告知承诺制改革。
推进知识产权
“
一站式
”
集成服务改革。
加快知识产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汇集全球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升级建设
“
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
,争取建成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粤港澳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数据与经济、
科技、
产业等信息融合。
利用大数据、
区块链、
人工智能等技术,
构建
“
互联网+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模式,
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
集约化和高效化,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心任务,分批建设战略性产业集群和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到
2025年,
初步形成纵横交错、
相互支撑的产业集群和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
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指引,
加强智慧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环境。
分级分类建设省、
市、
县三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支持有条件的县
(
市、
区
)
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统筹推进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
初步实现全省创新平台、
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全覆盖,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第二节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
大力发展高水平、
专门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发展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
出台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
鼓励知识产权代理、
法律、
信息、
咨询、
运营等服务向专业化和**化发展,
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
保险、
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
支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标准、
支撑标准、
产品标准、
质量标准。
聚焦重点区域和产业需求,
优化升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引导知识产权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
多业态协同发展。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
重大项目工作机制,
重点提供专利导航等高端服务。
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
市场化、
**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
鼓励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
专业化服务,
支撑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国内、
**知识产权市场竞争,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公益代理和维权援助服务。探索创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跨部门、
跨区域协同监管。
实现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全覆盖,完善年度报告、
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质量监测机制,
利用***手段快速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提升监管效能。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作用,
加大行业自律惩戒力度。
持续打击无资质代理行为、
专利代理
“
挂证
”
行为、
以不正当招揽业务行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秩序。
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
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
在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扶持、
**机构培育、
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取消资格。
第三节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
优化人才服务支撑体系,
培养
一批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层次、
全类别、
多元化人才队伍。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评价激励、
流动配置机制。
实施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人才政策,
建立**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制度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市场体系建设,
探索海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和激励机制,
畅通海外知识产权人才流入通道。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人才港。
加快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吸引国内外行业高端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落户,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知识产权人才聚集地。
深化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改革,
开展正高级和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规划布局,
扩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
提升专业人才素养和层次。
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
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行政执法、
行政裁决人员培养,
分层次分区域持续开展轮训。
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建设理论与实务联训基地。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
提高服务业人才专业能力。
实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
“
千人
”
计划,到
2025年,
在知识产权代理、
知识产权运营、
涉外知识产权、
企业知识产权高管领域各培养
1000名以上基础技能实、创新意识强、
发展潜力大、
综合素质高,
适应现代发展、
具有**视野的专业人才。
拓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渠道。
建立知识产权政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完善合作机制,
拓展合作方式。
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支持高校、
研究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培训或研究基地,
支持国内外著名高校落地广东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支持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士、
硕士、
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
支持理工科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和课程,
鼓励知识产权专业开设理工科基础选修课程,
促进学历教育与社会需求有效衔接。
支持省内高校、
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展面向企业、
重点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为产业集群和中小微企业培育更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加强知识产权理论研究,
组建全省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库和人才库,
鼓励引导高校、
社会机构开展智库建设,
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
第四节
加强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营造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塑造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
识,
弘扬
“
尊重知识、
崇尚创新、诚信守法、
公平竞争
”
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
创新文化、
法治文化、
诚信文化深度融合。
建立知识产权文化教育宣传基地和平台,
结合广东历史文化特色,
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讲好广东知识产权故事。
构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
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
积极组织主题活动,
开展政策宣讲活动,
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舆论宣传覆盖面。
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
用好融媒体,
联合多元媒体拓宽宣传渠道。
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普及,加强舆论引导,
定期公开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让
“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
的观念深入人心。
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
进单位、
进社区、
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
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推动形成尊重创新、
崇尚创新、
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培训。
鼓励各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
网点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
鼓励倡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消费观。
支持大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创新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载体,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宣传街或文化长廊,
定期举办知识产权普及公益讲座。
第七章
统筹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和**合作助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合作,以知识产权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高地。
第一节
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合作
完善粤港、
粤澳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大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合作水平。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依托粤港、
粤澳、
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
深化实施合作项目,
打造合作交流平台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协调,
争取先行先试知识产权获权、
保护、
运用、
服务、
金融等创新制度。
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完善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
打击跨境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
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等机构作用,
加强电子商务、
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
利用港澳地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
健全仲裁、
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运用合作。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高地建设,
鼓励更多创新型试点项目**落地。
培育发展大湾区知识产权市场,
高水平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中国
(
**
)
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以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扩大活动影响力。
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离岸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推动大湾区知识产权出口贸易。
支持在内地及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的辐射作用,促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节
强化
“
两个合作区
”
和
“
双城联动
”
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知识产权深度融入
“
两个合作区
”
建设和
“
双城联动
”
,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
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
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生态体系,
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丰富
“
一国两制
”
实践。
支持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珠海分中心。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
“
一案双查
”
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优化运营服务生态,
深化珠澳知识产权服务联营合作。
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
助推合作区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创新研发和转化平台,打造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
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加快建设前海知识产权创造、
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
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
支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利用香港知识产权服务资源,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加快商标便利化改革,
优化拓展**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深圳前海受理窗口服务职能。鼓励市场化机构探索建设**化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促进深港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服务,
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高地。
支持深圳打造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先行禁令、
技术调查官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强中国
(
深圳
)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
(
南方
)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加快推进深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建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
争取设立**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处置中心。
支持深圳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支持广州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持续深入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
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
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加强中国
(
广州
)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推进南沙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技术调查制度、
检验鉴定制度和公证服务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
构建
“
一核一带一区
”
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
围绕
“
一核一带一区
”
特色化发展需求,
实施差别化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政策,
支持构建**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
支持珠三角核心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群,
推动沿海经济带、
北部生态区分别建设海洋经济、
绿色生态等优势产业知识产权特色化发展试点示范城市群。面向市、
县及园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
支持县域和自贸试验区、
高新区、
经开区、
省产业园等园区提升知识产权发展能力,
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县和强园区。
强化
“
一核一带一区
”
区域间合作,
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节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合作
打造知识产权**合作高地,
提升知识产权**合作水平,
服务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
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沟通合作,
深化多领域长期合作。
积极争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粤设置办事机构,
积极利用**多边平台和机构推介广东鼓励科技创新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有益经验。
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教育平台,积极申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
推广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开展专题培训研讨,
助力国内创新主体更好利用知识产权**注册体系,
提高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效率。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合作和竞争。
深度融入
“
一带一路
”
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交流、
宣传培训、
信息利用、
海外保护等实务合作,
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我国与其他**最大的公约数之一的作用。加强
“
一带一路
”
沿线**和地区知识产权环境分析研究和成果发布。积极参与欧美日韩、
东盟等**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
鼓励企业、
行业协会、
服务机构等参与知识产权获权维权、
信息传播、
风险预警、
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等多方面交流合作。
争取重大知识产权**性会议和研讨活动落户广东。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布局,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贸易。
坚持总体**安全观,
依法管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研究加强新兴产业领域平行诉讼审判工作,
为企业参与**竞争提供公平的法治保障。第八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经费保障,
落实责任分工,
强化监测评估,
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发挥党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统筹部署,
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意识,
及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地、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订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分解任务、
细化举措、
压实责任,
明确规划实施时间表、
路线图和进度节点,
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节
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建设经费预算保障,
围绕知识产权重大战略任务,
按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相关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地结合工作实际,
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的保障,
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严格预算执行,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
“
十四五
”
规划实施全面落实。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规划编制部门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
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监测、
评估和总结工作,
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各地、
各部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要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及时协调解决,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对好的做法和经验,
要及时进行总结,
加强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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