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美国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CAFC)的前首席法官Paul Michel表示,大型科技公司以侵权为特色的商业模式正在伤害美国的创新以及小型发明者的群体。而在4月28日,谷歌公司的首席法务官刚抨击完美国的专利制度,并强调了谷歌耀眼的创新成就。一边是虽早已退休置身事外但受人尊敬的法学家发出的有益警告,另一边则是世界最大的公司之一的则明显偏向公司私利的声明,两人的发言相映成趣。
Paul Michel出生于1941年,在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工作了22年,自2004年起担任该法院的首席法官(Chief Judge),直至2010年退休。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对涉及专利、商标、政府合同、退伍军人福利等类别的美国联邦案件拥有排他性的上诉管辖权。
Michel引用了最近几个案件:谷歌在两个侵权案件中分别需赔偿2,000万美元和2,600万美元,苹果在两个侵权案件中分别需赔偿超过10亿美元和3亿美元。这两个科技巨头已对这些地区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
Michel对大型科技公司的这类策略提出了批评。他声称这些公司故意侵犯专利,因为它们的经济实力远超小型的专利所有者,重大的法律裁决才可能改变这些大型科技公司的错误策略。他建议各级法院采取更多措施来捍卫美国专利制度——例如,他希望看到上诉法院维持判决(如果不存在需要逆转的错误),以便让科技巨头们认识到侵权需要付出代价。侵权带来丰厚的利润,所以赔偿金额就不可能太小,科技巨头们应该接受这个现实。Michel认为,如果没有重大侵权判决作为威胁,这些大公司将继续窃取其小竞争对手的技术,从而威胁到支持创新的专利制度,他指出,连续的、故意的专利侵权是一个严重问题。他还建议各法院在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方面需要更加统一。此外,各法院应毫不犹豫地认定持续侵权是故意的,并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84条处以三倍的损害赔偿。
Michel认为,如果大型科技公司轻易窃取发明而不承受严重后果,那么初创公司的投资就会面临风险。这种情况将摧毁企业家及其投资者,从而阻碍创新和繁荣。他认为,做出重大判决,并在上诉中维持原判,是阻止科技巨头们连续侵权的商业模式的唯一途径。
另外,Michel和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前知识产权执行协调官还在另一个4月22日的发言中详细分析了一些数据和案例。
他们指出大多数科技巨头都曾是小型创新者,但如今,科技巨头们往往更喜欢盗用由更小、更前沿的公司开发的技术,而不寻求它们的正式授权。一旦被侵犯小企业起诉,科技巨头们就向专利审理和上诉委员会(PTAB)提起无效程序——而且最终成功的可能性很大。科技巨头们经常依仗雄厚财力两线作战:联邦法院加上PTAB,并且经常在PTAB里重复发起挑战。例如,苹果公司已向PTAB提交了数百个复审申请,其中56%是重复的。在2021年PTAB的全部申请中,由三星、苹果、谷歌、英特尔和微软提交的复审申请一共占总数的81%。小企业经常迫于诉讼压力,最终和科技巨头签订不平等的授权协议。
为了防止这种滥用,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在2020年实施了一些保障措施。“Fintiv先例”提供了六个要素,PTAB在决定是否受理专利挑战时可以考虑这些要素。该先例采用国会在《美国发明法案》(AIA)中明确授予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Fintiv先例”建立了一个原则,即如果一个法庭正在就一个专利进行审理,则PTAB无需同期审理与该专利相关的挑战。“Fintiv先例”使专利所有人无需两线作战。科技巨头们都憎恶“Fintiv先例”。包括英特尔、推特和奈飞在内的23个科技公司的首席法律官们最近发表了一封信,呼吁美国商务部长废除该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