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对禁止反言裁决提出异议,请求最高院审查

2022-09-13

9月7日,苹果和博通希望美国最高法院审查联邦巡回法院的一项裁决,称其错误地扩大了在多方复审中对专利无效申请人的限制。今年4月,苹果就曾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了重审请愿书,但联邦巡回法院在5月份驳回了苹果的请求。上周五,两家公司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法官审查联邦巡回法院在撤销加州理工学院11亿美元专利侵权胜诉案中做出的裁决。

2021年1月,洛杉矶联邦陪审团判定苹果和博通侵犯了加州理工学院的数据传输专利,命令苹果向加州理工学院支付8.378亿美元,并要求博通额外支付2.702亿美元。但联邦巡回法院认为加州理工学院的两级损害赔偿理论不合法。2月4日,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陪审团关于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需赔偿加州理工学院11亿美元的Wi-Fi技术专利侵权裁决,并下令重新审理此案,以确定赔偿数额。
然而,苹果和博通认为,联邦巡回法院的这一裁决是错误的,因为其扩大了在多方复审程序中对专利无效申请人的限制。
联邦巡回法院小组的裁决是根据《美国发明法案》中的禁止反言条款。该条款规定,专利无效申请人在专利审查和上诉委员会(PTAB)公布最终的多方复审决定后,不得再提出他们本可以在多方复审期间提出的论点。而联邦巡回法院对此的解释却是——专利无效申请人不得提出他们本可以在多方复审请愿书中提出的论点。
苹果和博通认为,联邦巡回法院的解释是错误的,称该解释本质上改写了禁止反言条款,改变了地方法院诉讼和多方复审审查之间的关系,对美国专利制度有重大影响。同时,两家公司表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这种解释推翻了其在2016年在肖工业集团公司(Shaw Industries Group Inc.)和自动化鱼篓系统公司(Automated Creel Systems Inc.)案中做出的裁决,联邦巡回法院在此前这一案件中对于多方复审程序禁止反言的适用范围作出缩限解释,认为禁止反言仅适用于PTAB在做出最终决定后提出的论点。
目前下级法院在这个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部分法院允许在多方复审期间没有提出无效论点的当事人在之后的地方法院诉讼中提出无效论点,但也有法院称不允许这种辩护行为。联邦巡回法院的裁决表明其显然更支持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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