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修订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
规定一出,各路媒体报道好不热闹,网友纷纷留言评论,“格局小了”,“三分钟看完一本书也危险了?”,以后还能再看“三分钟电影”吗?
《短视频细则》第93点规定“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属于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
果真如此吗?
长视频对短视频的不满集中于切条搬运类、速看类、评论批评类、二创混剪类、恶搞戏仿类等。对于长视频进行加工、剪辑、评论有没有可能构成合理使用呢?判断合理使用的实质标准主要有两点:
(1)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是必要的;
(2)是否对原长视频具有替代性。按照这一判断标准,那些机灵古怪、幽默搞笑的up主做出来的带有强烈个人特点的短视频完全有可能**合理使用。谁不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看的更远?
著作权是私权利,遵循的是权利法定原则。没有任何私权利不受限制,合理使用制度存在本身就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对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进行必要的限制,以此促进创作。短视频的蓬勃发展恰恰反映着社会需求的旺盛。
目前长视频之所以无法容忍短视频“不劳而获”“搭便车”,种种问题的根源其实在于国内版权授权机制、计价标准的缺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修订《短视频细则》已经注意到了长视频、短视频之间的“积怨”,但是作为行业协会,服务的自然应当是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刀切”定性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违反**有关规定、社会道德规范,这种做法不免有些草率,有拉偏架之嫌。
“长短之争”,不如让子弹飞一会
短视频侵权案件涌现,国内外概莫能外。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仅2019年至2020年10月间,累计监测疑似侵权链接高达1602.69万条,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短视频已经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
现在我们只看到短视频侵权的一面,但没有注意到短视频最大程度、最大便利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尽管有些需求不一定是阳春白雪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爱看!爱看那些长视频讨厌的“那些短视频”。
现在的情况是,短视频行业仅仅靠原创短视频根本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从不可避免地剪切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长视频内容过渡到“原创为主,拿来为辅”的发展阶段是长短视频共生发展绕不开的发展阶段。
不论是长视频,还是短视频,只要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爱看的视频,便是整个视频行业都应该大力供给的。至于“长短视频”存在的利益冲突是市场调节的产物,理应由市场自发调节,只有涉及公共利益的,产业发展出现了制度性缺失才应当考虑用法律、政策的手段加以平衡,使得长短视频行业融合发展,共享发展利益。
现阶段,长短之争,各有各的市场,各有各的道理,不如让子弹飞一会,市场自有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