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线运行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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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上海数据集团共同打造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并正式上线运行。
我国“可信数据空间”概念的提出旨在完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打造数据价值共创应用生态、丰富数据市场功能载体。通过技术手段赋能,更加高效地解决信任问题,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数据价值充分实现。
上海市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的搭建以**区块链网络(上海)枢纽为基础,主要依托上海数据集团建设运营的可信数据空间平台,提供可信认证(身份)、可信登记(产品)、可信交付(订单)三大可信能力,链接登记机构、存证机构、执法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交易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建立知识产权领域的价值共识、访问控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以此促进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的流通溯源。
上海市自2024年12月开展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试点以来,已经登记发证近300张,其中274个公共数据产品已入驻该空间。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贵州推进交通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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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明确共同推进交通行业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公共数据运营、数据可信空间搭建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等工作,释放交通运输领域数据价值,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赋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路径。
今年3月,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与省交通运输厅组成联合调研组,相继走访4家省内交通领域龙头企业,详细了解信息化建设,数据采集、挖掘、分析、管理与维护,数据人员培养及数据产业营收等情况,同时宣贯数据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根据调研情况,联合制定印发《2025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聚焦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确权、交易流通、保护实践等环节,制定季度任务清单、跨部门联席会议、专项督查等保障机制。
下一步,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与省交通运输厅将共同推进方案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地落实,力争打造1个至2个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交通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应用“样板”。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福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助企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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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助企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福州举办。
活动现场,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系统发布,该系统集成了纠纷案件监测、诉讼地图全景展示等功能模块,能够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纠纷应对、诉讼准备等智力援助;《福建省石化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分析报告》等一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成果发布,为相关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依据。此外,活动中还组织专家开展了“海外版权风险防控”主题培训,解析风险特点与应对策略,助力企业规避海外版权风险,提升**市场知识产权竞争力。
下一步,福建将持续整合资源,助力企业强化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进一步推进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福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注入强劲动能。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河北省扎实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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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2月被**知识产权局确定为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以来,河北省试点任务完成顺利,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运用工作全面推开。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已发放数据知识产权证书751张。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全面落实“突出河北特色”工作要求,先后联合10个省有关部门印发《河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发布《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团体标准,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河北省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过多方收集资料,密切部门交流,厘清数据资产与数据知识产权的边界,梳理二者的联系和区别,保证了登记办法如期出台。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发,河北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嵌入离线数据抽查工具,企业可在断网条件下完成本地数据抽查、哈希值生成等工作,真正实现登记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有效防控泄露风险,保障数据安全。河北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接入第三方区块链存证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免费存证服务,打通“存证+登记”全链条,降低企业登记成本,提高登记工作便捷性和可信度。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还实现与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对接,可综合核验登记主体的信用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现不良记录企业登记行为重点审查。
下一步,河北将进一步整合数据要素和数据资源,创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保护机制,持续为创新主体提供**便捷服务,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
江西在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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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专利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将在江西部分省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中,试行建立专利声明制度。《通知》明确,首批选择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专项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试行专利声明制度。后续视制度运行情况,逐步将项目范围扩大至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通知》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申请应当通过**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对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作出声明。声明由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声明。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制度落实,将试行任务转化为制度安排,为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